三十四次碾压换来的教训

违章查询网

驾驶证违章扣分查询>违章帮助>三十四次碾压换来的教训

2013-08-03 09:28

6月30日晚,在广东江门市G15沈海高速段(广州恩平段),年仅23岁的唐姓男子横穿高速,惨遭34辆车相继碾压,现场情景血腥至极,截止7月16日,已有27辆车到案,有20位车主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又是一起血的教训,这一次惨烈的有些夸张,23岁的生命瞬间消亡在车轮之下。碾压车辆的数量远大于受害者的年龄,面对这震撼的交通事故,已经不仅仅是追究肇事车主责任的问题,还应该带来社会反思的效果。

高速公路,本不该出现行人的地方却奇迹般的闪出横穿马路之人,随着而来的是34次无情的碾压却无一车停留报警。两个“不应该”联手送出了血腥的答卷,横穿高速违反交通法规,肇事车辆撞人却无人报警是一种道德上的泯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则法规给出了一条处理方案,有两种可能实施:其一,所有车辆共承担10%的责任;其二,34辆肇事车主分别承担10%的责任。不管是其一还是其二,根据交通安全法,10%是这起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上限。

第一辆肇事车主无疑是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者,如果该车碾压行人,将车停靠路边,在案发现场竖起警告牌,主动报警,或许还有微弱的生存机率,起码是对年轻生命的尊重。但是有太多的客观因素蕴含其中:车辆在高速行驶速度普遍过快,刹车距离过长,重型卡车或货车视线受限,在高速行驶下很难发现行人并及时停车。高速公路车辆驾驶员意识中不存在行人横穿路面这一说,警惕性理所当然的降低。在第一辆车碾压行人时,司机考虑更多的是逃脱责任,加速而去,第二辆车碾压时发现行人本已经倒在路面,为了避免惹事上身,同样加速而去,第三辆车碾压发现地上已有斑斑血迹,可以证明前车已经碾压,自己不是第一责任人,为避免引起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毅然决定加速而去。从第四辆车起,司机认为前面车辆碾压行人且无人停靠报警,自己不是第一责任人,不具备承担责任,没有必要报警“惹祸上身”,也加速而去。这样,死神带给肇事司机的消极情绪便蔓延开来,一场惨烈的事故就这样走进了公众的视线。从法律角度讲,行人确实违法,肇事司机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只需要不超过10%的民事责任赔偿。从道德角度讲,肇事司机应该受到最为严厉的谴责,即便是行人违法,也不能因此非法的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即便已然成为事实,作为人,也应该尊重生命,保护好案发现场,等到警察的到来。而这些,都没有在现实中出现。如果把道德和法律联系在一起分析,由于行人违法,34名司机蔑视人间道德酿成惨剧。

法律与道德本都是约束人行为的一种方式,目的是为了使社会秩序更加井然有序,公众都生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中,理应守法、尚德。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场精彩的游戏,那么道德和法律可以理解成一个系统两个方面的规则,社会范畴存在于约束制度,在制度下产生出法律和道德两种规则。既然是游戏人生,务必要遵守规则,一旦违规,受到的必定是惩罚,在制度中存在的公众,最佳的选择就是按照制度游戏人生,创造自己的传奇。


上一篇:防冻液不可忽略的保养环节  下一篇:预防爆胎的措施

热门文章:乘文明公交,做文明人浓雾天在高速上的驾驶操作紧急情况下避让措施的要领校车安全意识淡薄换驾照的流程驾驶证扣分情况查询方式热门城市:北京违章查询石家庄违章查询河源违章查询咸宁违章查询德阳违章查询遂宁违章查询萍乡违章查询石嘴山违章查询红河违章查询怒江违章查询迪庆违章查询白城违章查询